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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例假日 不回覆客服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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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KER會員購物須知
關於訂單:
1.取貨收件人姓名請務必輸入與身分證件相符的姓名,不可為暱稱、英文名 (有護照證明除外)
2.手機號碼、e-mail請確認輸入無誤
3.訂單為付款完成後成立,依照順序進入排單生產,放入購物車不等於訂單成立
4.超商代碼請於3日內完成繳費,代碼期限到未完成繳費等同訂單不成立
5.Penker有權力修改或保留訂單
6.Penker商品為設計師客製商品不在「通訊交易七日無條件退換貨」的範疇,除重大商品瑕疵外,恕無法申請退/換貨。相關法規請參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
7.超商7-11門市維持七日內取件,若未取件,門市將於商品到店第六天開始辦理退貨,建議可於收到簡訊時前往門市領取包裹,以免門市提早退回,還請留意
8.提醒您,簡訊絕非通知的唯一方式,若未收到取貨通知,請主動登入官網訂單內確認訂單進度或是來信至客服信箱:customer@penker.tw 提問
9.商品出貨後的狀態皆由7-11物流中心更新,如未收到簡訊可能有下方幾種原因:
配送包裹到店時的簡訊通知是發送到您於訂單成立時填寫的手機號碼 亦有可能為出國、手機地點收訊不良、手機簡訊儲存容量已滿、或手機門號本身預設拒收廣告簡訊功能、伺服器異常及信箱設定問題…等等因素造成。 此部分為物流中心責任,並非Penker過失
10.訂單成立後24小時內提出調整訂單需求、商品因各種原因若需退刷,會視情況受理,退款金額會扣除總金額2.95%(金流手續費),超商取貨匯款扣除26元(代碼手續費),超過後即不受理更改訂單
11.商品庫存視廠商供應情況為主
12.受理退換貨後,未在退貨便代碼時限內完成收退,將視為放棄退換貨,不再次受理及提供退換貨
13.訂單成立後,如遇到單品項廠商無法供貨情況,視為品項缺貨,Penker會以缺貨品項單品退刷做處理
14.宅配運費為預收,如遇實際運費與預收運費不足情況,會由Penker客服信箱以電子信件方式聯繫消費者,完成補運費後再寄出商品
15.保固商品遵照廠商檢修後結果受理,檢修、來回產生之運費由消費者負擔
關於退換貨:
21.瑕疵商品 (如圖案剝落、衣服破洞等),須經由生產部門評估成立。
2.與訂單不符 (如尺寸錯誤、顏色錯誤等 )
3.超過整筆訂單最晚商品的出貨天數尚未出貨
如訂單資訊有誤導致無法寄出,不算做逾期出貨範圍內
4.商品缺貨 (此部分會直接退刷該品項處理,不受理換貨)
5.圖案色差
6.於取貨日起7天內如無反應產品瑕疵,即不受理退換貨
7.同筆訂單僅受理一次退換貨,非PENKER造成之第二次瑕疵外,不再次受理
8.如受理退換貨後,已完成出貨,因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未取貨退回,將會依照退回商品處理方式進行,亦不再次受理退貨
以上,皆須由Penker人員確認判斷,同意受理後方可進行後續作業
不屬瑕疵界定:
1.線頭、些許脫線、極小的汙點、可縫回的釦子,合理範圍下不對稱、平放測量尺寸於商品提供的誤差、照片色差、材質印製等不如預期、印製工差、布料色差
2.設計師所提供之印製用圖檔呈現
3.一般運送過程產生之痕跡屬正常,不屬於重大瑕疵
訂製商品於下列情況,不可退換貨:
1.尺寸不合
2.不滿意商品或印製呈現技術
3.分手、穿起來不合適等理由
4.訂單商品尚未逾期
5.已出貨商品未收到取貨簡訊等,錯過取貨時間進而訂單商品被退回
6.創作者提供之印製使用素材造所實際呈現效果
7.非Penker造成之退換貨理由,堅持退換貨(如尺寸不合,設計圖像大小不滿意等),請直接與創作者聯繫
8.人為瑕疵(如剪破、扯破、尖銳物品刮痕等,非自然造成的瑕疵問題)
9.已使用過商品 (如洗滌過、穿戴過、使用過等)
10.受理退換貨後,未在時限內完成退換貨程序,視同放棄,不再次提供退換貨
關於出貨:
1.依照各品項商品說明中的工作天數為主,工作天不含假日及例假日計算
2.實際出貨時間仍將依訂單量調節,可能提前或延後出貨,還請體諒
3.訂單商品製作及出貨,會依據訂單成立時間順序安排
4.若包裹為異常包裹(如資訊不完整、無門市資訊等),客服人員將會與您聯繫通知。在工作天內連繫未得到回覆,超過時間回覆不可作為逾期未出貨原因申請退貨
5.異常包裹聯繫後,超過3個月未得到回覆,Penker將全數捐給慈善機構
關於未領退回之訂單:
1.收到退回商品會以mail方式寄出補運費之連結,完成補繳費後請回信告知
2.Penker保留退回訂單3個月,從商品退回Penker查收起計算,3個月無人反應訂單將會全數捐給慈善機構,不會重出訂單商品給購買者
3.未領退回之訂單不屬於逾期未出貨商品,不受理退款及退換貨
4.超商取貨未領之商品,重新出貨需補繳運費,運費費用包含超商寄回以及Penker重新寄出費用。